关于开展2026年无锡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申报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无锡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申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15:21   浏览次数:89【字号:默认  特大

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

为规范全市继续医学教育远程项目管理,保障远程教学质量与学分授予有效性,更好满足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需求,根据《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苏卫规〔科教〕〔2025〕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无锡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经批准的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机构,且2026年拟在无锡市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机构。

二、备案要求

(一)项目条件

申请备案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为申报机构2024—2025年获批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家机构年度申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上限为100项。学时与学分认定严格按照江苏省及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执行。

(二)备案材料

1.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2.远程教学平台获批备案资质证明;

3.机构营业执照;

4.外省异地备案表;

5.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远程机构备案表;

6.备案承诺函;

7.2026年市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学分学时、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三、备案时间及报送地址

(一)备案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报送地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四楼)。备案材料须齐全完整,材料不全的,限期补正;逾期未报送或逾期未补全材料的,视为未完成备案,在我市开展项目所获学分不予认定。

四、项目管理要求

1.所有备案项目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员学分统计与数据提交。

2.各机构须完整留存学员全程学习资料(课程、学习记录、签到、考核试卷、成绩、证书等),接受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抽查。

3.严格按照备案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信息,严禁违规授予学分。

4.对违规开展项目、违规授分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项目备案资格,暂停申报机构一年申报资格,并按规定通报处理。

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0510—82737631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0510—81822050

附件:无锡市继续医学教育远程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