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协助做好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财政部深圳监管局、市国资委、深圳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深交所、市注协、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解决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财政部会计司将于4月8日上午9:00至4月14日下午18:00,举办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第二期),此次培训采取录播方式,通知规定里的任一时间播放均可,具体安排详见《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第二期)的通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学习,并于4月16日下午18:00点前将学习情况发至我局会计处电子邮箱:yuhaihong@szfb.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第二期)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4月6日

(联系人:于海虹,电话:0755-83938501)


附件:

附件: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线上培训(第二期)的通知.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