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 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三期)培养对象 选拔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行政事业类三期)培养对象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工作安排,将于近期举行选拔考试,现将相关事项及准考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 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至诚楼(B栋)109、110、112、113教室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三、考试范围

   考试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学员平时对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对国家时事政治、财经政策、社会热点等的关注和理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内容主要涉及管理会计、财务及资产管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
四、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近期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所有考生须持开考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二)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三)本次考试为闭卷笔试,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草稿纸。考试开始前30分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情况者凭本人身份证、“天府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签到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试卷和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四)考生可以携带免套非立式不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除身份证、笔、计算器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机状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违者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尊重并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持考场安静,遇到问题应当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

   (六)考生往返途中,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考点管理要求。

   六、其他事项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2021年11月中旬在四川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sc.gov.cn/)、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cq.gov.cn/)予以公告。

 

   附件:准考人员名单.xlsx.xlsx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