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和公示,我省申报的洞庭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成功入选“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获中央财政20亿元支持。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在长江洪水调蓄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长江重点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申报的项目针对洞庭湖区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期为2022—2024年,计划总投资70.53亿元,工程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796.93平方千米。该项目在巩固已有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基础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一核三带”(即洞庭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保育核心区、环洞庭湖湖滨缓冲带、环洞庭湖农田服务功能提升带、洞庭湖外围山地森林屏障带)总体布局,聚焦四大主要目标——以洞庭湖重要物种保护及栖息地修复提升生物多样性、以面源污染治理和农田质量改善提升农田综合服务功能、以矿山修复和森林提质提升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功能、以水系连通和生态网络建设畅通主要水系生态廊道及网络并逐步夯实“湖体-农田-森林”为骨架的生态安全格局,部署环洞庭湖重要物种及栖息地保护修复等8大工程共50个子项目,实现洞庭湖区域“降磷增容”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洞庭湖区域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整体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打造高强度人类活动下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协同的大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样板模式,筑牢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屏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用实际行动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切嘱托,为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湖南力量。
早在2018年,我省申报的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就成功入围了全国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重点围绕湘江流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79.13亿元,2018—2021年累计获得中央资金20亿元,2021年底,该试点项目顺利通过财政绩效目标考核。通过项目实施,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生态环境大为改观。整治矿山恢复植被,实现“山”增绿;优化流域水生态环境,实现“水”净化;退耕还林,实现“林”绿化;修复、提质农田生态系统,实现“田”还湿;科学搭配修复植物,实现“草”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