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澄海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机构备案事项的通知

各会计继续教育远程机构:

近期我区将对会计远程继续教育机构进行备案审核,经审核合规的机构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备案通过,承办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准予备案通过机构须符合以下规定:

1. 已通过2023年汕头市财政局审查备案通过的机构(附件);

2. 有意承办我区会计继续教育的机构请于10月31日之前向澄海区财政局提交备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